2013年6月21日 星期五

《明星學生妹》=「LOVELIVE!」?




最近流傳著「LOVELIVE!」會在J2播映,作為LL飯而言是好事,可以在香港佈教傳毒授孽解核,增加支持者。不過很多本地飯聽到「擬似」會將作品譯為「明星學生妹」時,表情與台灣飯聽到代理將「ことり」譯作「琴梨」,「にこ」譯作「日香」一樣,一整個「我不能接受」的樣子,幹聲四起。原本等官方正式播出廣告宣傳時再看看,不過TXB討論區有人故意引戰,甚麼「我亦唔知呢啲新Account對套嘢有幾了解(我不知道這些新帳戶對作品有多少了解)」,簡直火冒三丈。我可以肯定上面有核心的飯留言,一直支持LL,飛去日本看LIVE,收集LL的周邊,居然會被不明來歷的護航者無理斥責?學無先後,達者為師。留言數及註冊時間不代表甚麼,起首便以對方是新帳戶作為攻擊手段之一,已經予人無理之感。不看尤自可,一看幾把火,決定執筆寫一篇文討論。



為何大家會假定「明星學生妹」就是「LOVELIVE!」?應該是始於六月十四日J2公開發表引進的動畫,其中《打工吧!魔王大人》《進擊的巨人》本身已有代理的輕小說及漫畫,官方名稱翻譯不可能變成另一個樣子,一看明白。但之後介紹像是《明星學生妹》及《機械人奮鬥記》,除後者大抵是「ROBOTICS;NOTES(ロボティクス・ノーツ)」之外,從同季檔期及字面理解「明星」「學生妹」,八九不離十是指「LOVELIVE!」。

假定「明星學生妹」真是「LOVELIVE!」香港正式譯名好了,究竟有何問題,引致飯們大力抨擊。記著,批評的人不是甚麼動漫塔利班,絕非「對作品沒有理解」,而是真正核心意義的飯,對作品的理解絕對比TXB領薪水打工的更詳細。既然是真正的支持者,總是有一定理由的,不能輕言無視拒納,更不可被誣蔑為對作品沒有多少理解的人。

「LOVELIVE!」最初是一個企劃名稱,動畫化後沿用此名,全稱「ラブライブ! School idol project」。idol向來是譯為偶像,我們參見其他作品的中文翻譯,先別管老江湖偶像大師,同樣是舊有的、名稱上接近的作品,「らぶドル 〜Lovely Idol〜」在ATV譯為「甜蜜偶像」。「らぶ」即為「ラブ」之平假名,「ドル」乃「アイドル」縮寫,又同樣是由雜誌發起的企劃,亦是主人公參與歌手演藝之路,最後得以動畫化,本港台並無將之名為「甜蜜明星」,甚或「愛 明星」。「明星」在香港粵語中其實是偏向貶義的,最簡單形容一個人「發明星夢」「追星族」,肯定不是褒獎之意。我們小時候作文有「我的偶像」,「偶像」的定義、範圍、語意等等都明顯比「明星」來得更雅典、廣寬、正面。由此可見即使在廣東粵語中,「偶像」「明星」是存在分別的。回去作品本身,九位女學生為阻止廢校危機,決定以偶像活動來正面宣傳學校形象及吸引更多新生入學,本質上其活動內容及性積與「明星」相去甚遠:既無公開傳媒表演,亦無雜誌訪問,更無寫真拍攝,甚至連CD都沒有發行(指作品中)。如果連之前例子中那些全國級職業性的偶像都沒有選擇用「明星」,為何這套反而會冠上「明星」?將她們稱之為「明星」,未免過度抬舉,於理不合。好比明明是量產實驗中的GM卻冠上Gundam之名,令人難以信服。由字義上,作品內容上,都看不出起用「明星」有何合情合理之處。打個比喻,「功夫」「武術」好像都是指同一樣事物,但實際上語境語意是有分別的。我們會建立「李小龍截拳道武術館」,不會考慮「李小龍截拳道功夫館」。因為「武術」是雅用,「功夫」是俗用,官方正式起名當然以雅言為首,避用俗字,何況「武術」的取向比「功夫」性質更正面廣泛。這亦是為何大家對「明星」二字反感,即使宏觀歷來中文翻譯,約定俗成者多以「偶像」來指「idol」,而不會起用「明星」,這是毋庸置疑的。

其實筆者覺得《偶像學生妹》勉強可接受,雖然直接翻譯為「學園偶像企劃」,但直接引用變成《學園偶像》就錯了,音木坂高校又不是偶像專門學校,只是少數學生自主進行偶像活動,重點是學生,故不能用「學園」。問題就在大家不能接受「學生妹」這稱呼,與前面相同,學生妹幾乎又是偏向貶義,大家立即去各大搜尋引擎找找「學生妹」,清一式是負面的新聞報導,可知這名字若取用於官方正名上,必然引致未接觸的新觀眾有錯誤的理解。假如將來當中的聲優來港開演唱會,用粵語自我介紹說自己是「學生妹」時,已經不是多少而是百分百違和感太重。學生就是學生,強加上「妹」一字有何務實性取向?對不起筆者完全看不出來。

官方正式播放外國的作品,對本地支持者而言,最好是有正式的推廣。然而官方譯名中「明星」「學生妹」都是偏倚於貶義性的用字,即使不是翻譯作品,用普通人的眼光,很難避免有色眼鏡。大家要明白「LOVELIVE!」不是甚麼新作品,整整三年時間,累積了不少支持者。好比《叮噹》一樣,大家叫慣「叮噹」「法寶」,你硬是改為「多啦A夢」「道具」,道理上說得通,人情上說不通,已非合格之「信達雅」翻譯。「LOVELIVE!」亦同理,既非新作品,亦從無代理引入,無視支持者合理的意見(當然有飯的意見是不合理,但這次明顯大部分都有理據),以至從作品本身定位取材內容上也無從支持本地譯名的合理性時,何必強行固執選用《明星學生妹》五字?再引用新一點的例子,「フォトカノ」,姑且不論動畫版太垃圾,台灣官方翻譯「戀曲寫真」(此名字不合理,哪裡有「曲」啊,肯定是抄韓劇名),但坊間多以「寫真女友」稱之,但不論如何,名字取向正面,至少不會引人反感。如果《明星學生妹》沒有問題,那麼「フォトカノ」譯為《龍友溝女記》又如何?夠地道夠粵語沒有?但我想正常人也不會接受,看到這名字一定跳過關電視,因為名字取向過俗,令不知情者有錯誤理解,已非良好的翻譯所為。

翻譯名稱要信達雅,「雅」就一定沒有了,前文幾乎主力批評;「信」「雅」多少不合,參見粵語也好,同性質的日本動畫翻譯也好,以至作品內容也好,筆者很難找出合理的理由去支持《明星學生妹》唸起來過於粗俗的譯名。有時候最怕畫蛇添足,翻譯人員為怕被人說沒有工作,就硬要補多一筆。自護號就是無腳的,你硬要加一對腳上去就是不尊重。《LOVELIVE!》唸起來簡明直接,發音鏗鏘有力,何必硬要設計一個中文名字?這已經非信達雅之首選。即使真的要改,《偶像學生》不好嗎?正面明確,取向合理,又可登大雅之堂。不是說粗俗不行,像是日漫《黑社會的超能力女兒》,我們可以接受非常粗俗不文的中文翻譯,因為角色都是三教九流的黑社會地痞,文質彬彬的對白反而壞事。然而反過來說,「LOVELIVE!」不應粗俗,因為它並沒有那樣的成份。如果說粵語本土翻譯就是要選用粗俗化的字眼,抱歉我真是傻了狗眼,聞所未聞。

P.S.請別吐糟插畫……(・8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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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則留言:

  1. 現在這個是語言文化問題,對語言、文化方面的認知和探討,來得比是否曾飛去日本看live、買過多少LL周邊重要。但,看過作者此文,卻有不少關於語言、文化方面,立論上大有可商榷之處。

    首先,作者以「叮噹/多啦A夢」、「法寶/道具」二例,作爲是次譯名爭議的比較,聲稱兩者都有「習慣」問題。但這比較是很有問題的。「叮噹」與「法寶」,是一直沿用了三、四十年的譯法,其廣泛度已遍及香港不同年齡層、不同身份、不同族群的人,可謂有「全民性」。翻譯是兩種語言文化的橋樑,既然這些譯法沒有錯誤,也普及地植根於文化,若突然無理由亂改,自會有「違反文化習慣」和「前後不一」的問題。

    但LL是新引進香港、在中文(粵語)裏作新翻譯的。我不是否定有像作者般已對日牌亦步亦趨的fans,但論人數、階層、年齡層、族群等,都與「叮噹」、「法寶」的完全不同。若硬要把這個個別LL族群的喜好、先入爲主,凌駕於大眾對粵語的生活語用習慣,這才眞的有「違反文化習慣」之問題。

    個別族群的喜好、習慣與堅持,不是說沒有理由。但放到全民性的範圍裏衡量,放到語言、文化方面衡量,不見得一定是毫無缺點的。最少不一定是唯一可取者。

    且容我暫時離開LL,說一些「死忠族群」習慣與翻譯或譯入語文化對着幹的例子。近日才有港版的《刀劍神域》,裏面的角色名,不少死忠用北方話音譯,以粵語唸出則詰屈聱牙,其中「亞絲娜」之譯更導致劇情犯駁問題。港版以粵語來譯,以及修正有關犯駁問題,結果一大堆死忠謾得狗血淋頭,當中荒謬言論我copy and paste也恐怕要數篇文的篇幅。《魔奇》、《黑執事》、《Naruto》、《高達00》等引進港版時,亦是如此。

    像作者般高舉「先於港版已是fans」的身份,不會讓作者探討語言、文化問題時較有力。這不但無助服人,反而因前例太多,令比較理解翻譯、文化問題的人反彈。

    至於作者對現時傳出來的名字之批評,有些說法也難以令人認同。就如對「明星」、「功夫」等詞的褒貶度、雅俗度之判斷,就敎人莫名奇妙。在生活裏,把「明星」、「功夫」等詞,作正面的、褒義的、非粗俗的使用,例子多得很。「明星足球隊」、「華麗明星賽」、「明星慈善夜」、「功夫傳奇」、「真功夫」……最起碼,大家沒有覺得《花漾明星》、《功夫》(周星馳)、《功夫熊貓》等港版名字有問題,當時作者或與作者一樣看法的死忠都沒新註冊帳號去忽然罵港版。

    本來「學生妹」一詞,我雖無特別反感,但認同可以改善的。可惜看罷作者對「明星」、「功夫」等的論述,已敎人無心再去想作者論「學生妹」時有多中肯、可取。而且到最後,作者並不是舉出一個較可取的中譯,而是借批評現時傳出的譯名,來倡議用外語、直接用原文(或原文的直接對應英文)而不中譯。我不敢說,作者根本反對這作品有中譯名字,所以一傳出中譯就安砌罪名來批評之。這樣說就涉及對人的推測,不純粹對事。但若作者不是這樣,同時對本作及對用詞適當問題確比前線工作人員知得多的話,何以連一個比傳言版本更可取的名字,都提不出來,而要倡議最令關注本地文化者反感的不作中譯呢?若關注本地文化者,批評作者和與作者所見略同的fans「盲目崇外」、「崇拜他山之石」、「外國月亮特別圓」而忽視自身的語言和文化,這絕非無理或過份的。

    談中文,還是注意一下中文方面的修養爲妙。「違和感」是日語,中文雖有「玉體違和」,但要說作者欲表達的意思,應說「感到不自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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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首先是TXB討論區上有人「挑機」,指留言的新帳戶「睇嚟有人連套作品名都唔清楚,討論時選擇性游移」「我亦唔知呢啲新Account對套嘢有幾了解」,但問題是留言者有忠心的飯,起首立場已經不攻自破。

      其次日本動畫之中,凡有idol的多數會譯為偶像,至少憑筆者印象中,未有見過用「偶像」者,如果你有例子還可以,沒有的話情況便與你所言一樣,日本動畫名稱中有「idol」譯為「偶像」亦是「是一直沿用了三、四十年的譯法,其廣泛度已遍及香港不同年齡層、不同身份、不同族群的人,可謂有『全民性』。」好比《魔奇》的阿里巴巴在港版漫畫譯為阿里爸爸,就是違反了這種約定俗成的名字。同理,在長久以來「idol」均被譯為「偶像」之下,TXB這次翻譯成「明星」就與閣下所言一樣無理。即使在粵語中,正如我指出,「偶像」和「明星」是不同的,以本作內容定位上,學生是「偶像」,目的是吸引更多學生入學,並非從事「明星」活動。翻為「明星」才是「硬要把這個個別TXB翻譯者的喜好、先入爲主,凌駕於大眾對粵語的生活語用習慣」,無視作品內容表現設定。再者堅持「明星」是正確的,無疑是批評本土翻譯過去二三十年將「idol」譯為「偶像」是錯的,過去的前輩翻譯是「違反文化習慣」。

      你用《刀劍神域》例子根本就牛頭不對馬嘴,那邊是劇理上不對,台角中文版首先翻譯錯誤,當初不知前文後理,才錯將「アスナ」譯為「亞絲娜」。但根據故事劇情,「アスナ」是用真名玩網遊,就應該用「明日奈」才對。翻譯是需要看原作內容劇情以至於本身含意去決定,而非用少數人或有特權的人去決定。與「アスナ」一樣,「School Idol Project」是日本雜誌製作「二次元學園偶像計劃」,真正忠實呈現原意,用「偶像」而不用「明星」才是正確。

      你舉的停子一如前言繼續文不對題,「明星足球隊」「華麗明星賽」「明星慈善夜」等等,以至《功夫》根本不是翻譯名字,而是本土原物。既然原起名者為本地人,自然不存在翻譯問題,更應尊重原意,這和翻譯問題八竿子拉不上。當然引伸而論,時人拒絕看電視,看TXB無腦節目,其中一個原因是大量甚麼明星XXX之類的垃圾節目,予人反感。正合筆者所論,取《明星學生妹》只會適得其反,從市場角度,不單無助推廣作品,更引來不認識的人產生負面印象,完全有違商業角色:這是趕客行為。我立論是用外人角度而論,以一位不看動畫的觀眾,看見節目表有《明星學生妹》五字,絕對是產生負面印象多於正面印象,這樣子他根本不打算看。譯名不單要順達雅,之所以改成中文版,更是本土推廣,要貼近一般群眾。取用一個雙貶義性強的文字,我看不出那點是有助本土推廣之用。

      >而且到最後,作者並不是舉出一個較可取的中譯,而是借批評現時傳出的譯名,來倡議用外語、直接用原文(或原文的直接對應英文)而不中譯。

      原文:即使真的要改,《偶像學生》不好嗎?正面明確,取向合理,又可登大雅之堂。

      繼續吃花生恥笑中,成段回覆不合格,論點失焦失實,不攻自破。我老實告訴你,「經濟」「政治」都是日文,你千萬不要用。「中文方面的修養」是英文,你也不要用,作為華文應該用「文章造詣」才對。語言文化是互相影響,隨生活習慣推移,死讀通書用到老,只會予人「感到不自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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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第一,我來這裏以字論字,閣下卻以「繼續吃花生恥笑中,成段回覆不合格」之類的攻擊性字眼去回覆,你若不滿TVB forum上的長期論者質疑新註冊者是「挑機」,然則閣下待人不是更顯惡意、更顯攻擊性嗎?

    第二,論點失焦失實、回覆不合格的是閣下。你先強烈地聲稱「明星」、「功夫」乃貶義色彩以及粗俗,我才以實際情況反駁之。所舉之例不限於外國作品的本地命名,乃因無必要——要證明一個詞語是否貶義、粗俗,與它是否外國作品的本地命名無關。閣下舉的例子,例如『發明星夢』、『李小龍截拳道武術館』等,也不是外國東西的本地命名。若在下擧了非外國事物的本地命名例子,就是「文不對題」、「八竿子拉不上」,那麼閣下先推出這些例子,又應該如何形容?

    我舉例是證明「明星」、「功夫」二詞,不論是否作譯名或譯文,本身都並不貶義、並不粗俗。這正是閣下原文花了非常多篇幅去論述,卻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地方。現在我證明了這點,閣下卻借所謂的「文不對題」就完全迴避之,才是眞的文不對你原來的論述。難怪閣下在TVB forum上遭別人指責你「討論時選擇性游移」。

    至於詞彙翻譯,其實往往不是人肉字典機,不見得一個詞語只有一種譯法,除非是連戲者。同一種ビーム,甲作品用「光束」,乙作品用「雷射」,甚至同一作品中,甲軍派用「光束」,乙軍派用「雷射」,平民則兩者都會說當成普通詞語,並無不可。我們不必鑽牛角尖地深究兩詞的細微差異,深究到超越日常語用的吹毛求疵程度。只要合乎常人理解而且不悖語用,已是準確。「明星」、「偶像」之分也是同理。

    剛剛說的是內文,至於作品名稱,則更不宜鑽牛頭尖。一個作品的名字能承載和傳遞的資訊量有限。這種如此鉅細無遺的細緻設定,始終要靠故事內文去傳達。所以作品命名談的,是大體印象。作品名說大體印象多於細緻設定資訊。處理整套作品名字時,只要不是把它專門名詞化 (例如命名作「學生明星部」就是專門名詞化),內文就不一定與其處理方法一樣。閣下以那種超級鉅細無遺的論述,去挑一個名稱的骨頭,反而在名稱上「明星」比「偶像」響亮等眞正應考慮的要素卻不顧,是把兩者應如何處理相混了。

    若按閣下的原則和思維,其實目前有很大量的作品命名,是應遭反對的。例如「蘿球社」,與作品原意差距之大,絕對達到曲解程度,而不是「明星vs偶像」那種在日常語用中差異不明顯、大部份人視爲同義或近義的細微差異。然則,連「明星」與「偶像」閣下也這麼計較,爲何對「蘿球社」這種扭曲,閣下又不撰文討伐呢?我之前擧《刀劍神域》的例子,是要證明死忠聲音不一定可取,可能是錯誤的。這作品台灣官方與fans一同錯誤。那麼閣下看到錯誤,爲何也不聲討呢?這不是雙重標準嗎?

    提到「偶像學生」之議,閣下原文是「即使真的要改」,「即使」復加「真的」,意即並非所倡議者。請看清楚閣下的上文下理,在這個「即使真的」前,已多番重複地把正常不過的以本地語言爲作品起名聲性作不尊重。閣下到底倡議甚麼,批打甚麼,還要爭議嗎?

    以名稱來說,「偶像學生」,弊在平凡。既然已有fans(不知是否閣下,起碼立場與論調都一樣)在TVB forum裏嫌「明星學生妹」之名「沒有代表性」,稱「偶像學生」,對一般觀眾來說,更不顯眼。我有朋友建議「明星少女組 Love Live」、「星夢少女組」等,有些特色,也避免了「學生妹」的問題。只恐怕還是會遭閣下批判。

    最後,「經濟」、「政治」對當時中文來說是新概念,這兩個詞語的構詞也和中文構詞不相悖,故直接吸收,視爲中文的一部份。但「違和感」這概念,中文裏已有在日常生活中約定俗成的說法,你到街上走走,聽100個普通人說話,當中有多少人會說「感到不自然」,有多少人真的會說「違和感」?至於「中文方面的修養」與「文章造詣」,既然閣下對「偶像」和「明星」要如此鑽牛頭尖,鑽出一般人日常使用時不在意的區分,那麼「中文」和「文章」相差如此遠,閣下竟分不到?這也不是雙重標準嗎?
    我指出「違和感」非中文,並無惡意,只是說客觀事實。留下之言,亦旨在對事、對字。閣下要用這樣的態度,旨在對峙,那麼也休怪他人不客氣和視閣下爲謾罵、「死攞嚟拗」或其他更難聽的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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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p.s. 在下論點已說明。若不是要對論點作更客觀的、在學術方面的探討,我想我跟你都不必再說下去了。我來不是爲了說意氣的說話,更不是要戰贏戰敗甚麼,只是以字說字,以理說理而已。你知我㗎啦。剛剛的回應,我也可能看到你的挑寡和針對,說了一兩句對人色彩較重的,先行謝罪。希望不要再說意氣話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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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先旨聲明,
    我非甚麼「LL飯」, 亦非甚麼「TXB討論區」的用戶。
    我只是被網友張貼此站的連結,
    亦附上一句「請大家看看這文章~不知大家會否認同~但最少~我認同了~!」
    以學習的心拜讀文章, 結果只看到一篇「長文不等如道理」的標準的範例。

    我想說的, 「小鳥遊浮雲」先生/小姐已經清楚無遺地完整表達,
    我只重申我的觀感。
    「明星」及「學生妹」仍廣東俗語,
    「明星」汎指在歌演藝事業上令人崇敬的人物, 意義上與「偶像」相同,
    因此雖然「偶像」不一定是明星, 但「明星」亦包括在「偶像」這個詞所指的意義中。
    「明星」不但不比「偶像」劣拙, 在廣東話主導的香港更是比「偶像」親切,
    正如你舉這個例子, 遠比親切「入耳」一樣。

    有很多網民都覺得「學生妹」很粗俗, 不禁令人想起上海街不時看見的色情廣告牌子中所寫「純情學生妹」,
    認為「女學生」還比較好云云。
    首先「學生妹」本來就是指「女性的學生」, 亦是「女學生」的廣東俗語, 字詞本身可能粗鄙但不帶貶義。
    而且你亦介紹過故事內容, 就是一眾「女學生」主導的故事,
    作部名稱打上「學生妹」一詞亦沒離題之嫌, 甚至簡單直接, 完全「務實性取向」。

    整個作品名, 簡單直接, 同時具本土色彩,
    在一片保衛廣東話的浪潮下更顯得別具意義。
    當然這五個字俗不可耐, 難登大雅之堂,
    在某些人的觀點甚至可以直接令作品的水準被拉低,
    但以字論字, 與其說是一個不堪入目的譯名,
    倒不如說有種「俗到令人感到過癮」的痛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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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俗到令你感到過癮是一回事,但請不要教壞觀眾,更不要令TXB難做
      用一個三級片名當動畫名,將來一旦有家長投訴廣管局時,支持者的你請負上責任。諫我已上奉,不干我事

      http://hk.image.search.yahoo.com/search/images;_ylt=A2oKmKcdS8lRqBEARgSzygt.?p=%E6%98%8E%E6%98%9F%E5%AD%B8%E7%94%9F%E5%A6%B9&fr=FP-tab-web-t&fr2=piv-we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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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看來以上的反駁都只想討論明星和學生妹到底是貶義或褒義,卻不討論這名字給普遍大眾的感受,先不論你查了多少字典,找多少例子去證明[明星][學生妹]不貶義,不粗俗。第一,明星學生妹這名字給人的第一個感覺就是A片,第二,我完全感受不到一丁點原作的味道。這樣的名字,除了給未看的人壞印象和引起罵戰外(TVB宣傳?),想不到有什麼用?
    其實回歸原點,用[LoveLive!]又有什麼問題,為何偏要起個富爭議性的名字?不要同我說:[廣東話作為本地第一語言,用廣東話做片名有咩問題?]。看港一向中英夾雜,這更是香港特色,用英文有何不可?勉強改中文,只會畫蛇添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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